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明年要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天津金融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意义、战略内涵和工作着力点,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强化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金融支持,在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金融新作为。
深刻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坚定不移地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金融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一)准确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我们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重中之重。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要更加注重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一些关键点上发力见效,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金融业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推动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基层人民银行应从全局和战略的角度认识实体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实体兴、金融兴的理念,通过采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等多项举措,打通金融向实体经济的传导,走活、走稳服务实体经济这盘“棋”,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二)准确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之于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强化金融政策和服务的协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衔接起来,在有条件的区域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从国内大循环看,京津冀区域是非常重要的增长极,经济总量占到全国近一成,区域科技创新实力持续领跑,京津冀区域内要素流动更加畅通,将为三地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枢纽、载体奠定坚实基础;从国内国际循环看,京津冀作为我国外商投资的主要聚集地、自贸试验区的主要承载地,为其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纽带提供了优势条件。新发展格局下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也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加强金融政策协同,深化三地人民银行协调机制建设,提升三地在信贷、支付、征信、统计、稳定等方面协同发展水平。探索建立与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定期沟通、协调和会晤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与互补,谋划推动创新改革举措,为金融支持三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金融服务协同,引导三地金融机构更加注重在项目规划、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信贷管理及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协调合作,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支持促进金融机构错位竞争、互补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便利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准确把握天津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面临的机遇挑战,进一步聚焦关键重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重要历史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天津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提出立足自身定位、发挥比较优势,紧紧围绕制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问题,重点在打造发展新优势、提升发展新空间上实现突破,特别强调了要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和塑造“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作为基层人民银行,要紧紧围绕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一基地三区”的定位,特别是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结构调整引导作用,发挥好天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大先进制造领域信贷投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助力天津落实总书记把天津打造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把天津港“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自贸区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方面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撑作用。
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推进,金融持续为地方经济发展“输血”“供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显著、质量提升,“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的效果”逐渐显现。近年来,三地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优势互补,通力协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国家统计局测算结果显示,2019年京津冀协同区域发展指数为167.7,比2014年提高37.4个点,三地国内生产总值8.5万亿元,较2014年增加34.9%,三地社会融资规模2.6万亿元,较2014年提升13%。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开展,交通、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积极进展。从天津看,近年来,天津市以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为重点,以高水平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为主线,持续推动产业、创新、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五个协同”,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落地。一是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新成效。二是聚焦“一基地三区”定位加快建设步伐。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协同发展。(二)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措施有力、重点突出,持续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血液”。近年来,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支持指导下,天津金融系统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天津城市功能定位,聚焦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服务协同发展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加大协同发展融资支持力度。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京津冀三地人民银行于2016年建立了协调机制,协调机制成立以来,在统筹内部资源、加强三地合作、促进跨区域金融支持和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深入工作,有力推动了金融服务协同发展能力水平的提升。二是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助力落实“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大力支持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牵头联合天津银保监和证监部门印发《天津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5方面13条具体措施。积极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加快建设,大力支持区域特色金融创新发展。同时,不断强化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金融支持,助力天津港打造世界一流绿色港口、智慧港口。三是深化自贸区改革创新,提升创新政策辐射引领力。研究制定《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落实,方案涉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12项工作任务, 1项持续推动,其他各项已全部完成。加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滨海中支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至2020年9月末,区内主体累计办理跨境收支2351.5亿美元,占全市的24%;结售汇1064.2亿美元,4587.7亿元人民币,占全市的39.1%。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绿地森林效应不断扩大,有力支持了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化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一)增加和优化金融资源供给,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一是聚焦战略核心,积极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对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先导作用。目前,天津正积极健全承接协调机制,提升承载能力,加快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承接平台建设,完善支持政策,优化服务环境,确保企业和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同时,全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支持本市国家级开发区与雄安新区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天津金融业要积极发挥好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的牵引支持作用,加大对承接平台建设的资金供给,强化对迁移企业的金融支持,为疏解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金融服务,不断提升三地间金融服务的同城化水平,为非首都功能疏解提供更加精准有力金融支持。二是聚焦协同发展,大力支持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重点领域一体化不仅有助于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也能够为其他领域一体化提供有益经验。天津正着力在推动重点领域一体化上展现更大作为,天津金融业要创新中长期建设资金供给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重点领域一体化加快推进。三是聚焦区域特色,全面支持“一基地三区”加快建设。天津已将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作为“十四五”的重中之重、第一任务,天津金融业要以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为抓手,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机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加强科创专营机构建设,促进金融和科技有机融合;着力打造租赁业“升级版”,积极开展离岸租赁、保税租赁等业务创新,支持天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航运金融创新,丰富船舶融资产品体系,为“一基地三区”建设注入更多金融活水。(二)强化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天津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一是围绕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是打造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天津提出“制造业立市”,聚焦信创产业、智能科技等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天津金融业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拓宽创新型企业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资本等多元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机构支持创新的信贷管理体制,创新符合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需求和抵质押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支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信贷投放,提升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二是围绕支持补短锻长,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天津充分立足产业基础雄厚、工业门类齐全的优势,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瞄准存在“断链”风险的“短板”环节聚力攻坚,推动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进口替代;大力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工程,推进“长板”优势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发展,协同打造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天津金融业要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积极发展仓单质押融资、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要强化对重点产业、核心企业的金融支持,增强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辐射带动,有效提升“固链、补链、强链”金融服务水平,精准有效畅通产业循环。三是围绕支持市场主体,助力激发创新活力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天津国有经济比重高,“十四五”期间亟须加快推进国企混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企创新活力动力。同时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短板,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培育壮大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和规模。天津金融业要继续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推动提升货币政策支持的精准性、直达性,坚持长短兼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激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活力。(三)提升服务内循环能力,支持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一方面,坚持发展主线,大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关系看,供给体系不能有效满足国内需求是制约内循环的主要矛盾,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的关键性作用。天津金融业必须要有大局观念,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要把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中之重,作为支持和促进天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特别是要更加注重信贷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不断提升信贷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在充分优化信贷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对实体经济信贷总量的稳健增长。要发挥好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传统融资模式对投资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新金融手段支持新基建,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优化对招商引资的金融配套服务支持,大力推动供给结构优化、供给质量提升。另一方面,把握战略基点,大力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针对消费低迷的现状,天津积极抢抓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的机遇,天津金融业要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深耕细分场景,创新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矩阵,着力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做好民生金融服务,切实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助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要从构建国内大循环、促进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的角度出发,持续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助力天津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突出前瞻性。立足天津区位特点优势,以打造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国际一流租赁创新示范区、支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为重点,对标最高标准,加强研究谋划,深化制度创新,为国家试制度、试规则、试政策、试机制、试标准,促进形成高位推动、高点突破的天津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二是突出实效性。认真落实天津自贸区深改方案、“金改30条”等各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飞机船舶离岸租赁对外债权登记、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等创新项目,进一步扩大FT账户功能应用范围;深入调研市场主体需求,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总结评估、跟踪问效,切实提升精准施策靶向性;利用政府平台、商会协会等,加大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推介传导力度,力求更快产生政策效果。三是突出示范性。充分发挥各项试点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巩固融资租赁等传统领域优势,打造服务天津外向型经济发展、先进制造研发等方面金融品牌,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更有力的举措助推天津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一是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产业、金融、贸易、资本流动等方面的监测分析,高度警惕疫情风险、金融风险、地缘政治演变等风险的传导转化,做好主动应对变局新局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政策储备。二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持续加强对企业债务、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跟踪监测,坚决防范影响区域金融稳定重大事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机构流动性的动态监测;全面加强人民银行发放牌照及备案机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着力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促进资本流动双向平衡;强化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规范金融秩序,净化金融生态。三是坚持在推动发展中化解风险。要正确处理好监管和创新、发展和稳定、经济和金融之间的关系,在做好中央银行工作中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兼顾好审慎管理和监管容忍之间的关系;加强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天津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作者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