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17-12-29

2017年12月25日,人民银行印发了《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发〔2017〕296号),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该文件精神。

文件从业务和技术两个方面对条码支付进行了规范。在业务规范方面,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同时,还应当按照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对条码支付额度进行分级管理;为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交易风险监测等收单主体责任,强化对收单外包机构管理。在技术规范方面,支付、清算机构要加强条码支付技术风险防控,规范条码支付交易报文管理,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追溯性;要加强标准落地实施,强化条码支付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提升条码支付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

下一步,协会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业务和技术规范,及时跟踪反馈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促进条码支付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推动互联网支付行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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