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津召开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16

12月29日,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召开,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致辞,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协会首批80余家会员单位派代表参加会议。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根据人民银行等10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天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天津市金融工作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进行业务指导,经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注册的区域性非盈利社会团体法人。

作为天津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职责,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致力于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推动天津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协会根据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情况,本着“广泛覆盖、有序推进”原则,从天津市众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中,优先选择具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或经营管理较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从业机构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成为协会首批会员。协会首批会员单位基本覆盖了天津市金融体系的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包括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信托机构、租赁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征信机构、众筹机构、网贷机构、货币经纪公司、综合金融服务机构等。当前,天津市正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待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协会还将继续逐步吸收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成为协会会员,同时建立会员退出机制。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章程》、《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等基础性制度文件,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监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李文茂当选为协会会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经理丁化美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易生金服控股首席执行官陈启彰、邦银金融租赁总经理邓英、国美金控总裁陈伟、渤海银行董秘赵志宏、华夏人寿总经理赵子良当选为副会长,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清算中心调研员王永勤当选为秘书长,大通集团董事长李占通当选为监事长。此外,协会还在会上组织会员单位共同签署了《会员自律公约》。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顺应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客观规律,契合了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标志着天津市互联网金融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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