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参与发起举办的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0-09-02

9月1日,由天津市金融学会、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发起举办的公益性机构——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司法局及和平区司法局、天津银保监局;市一中院、二中院以及和平、河西、河北区法院;天津仲裁委相关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市金融学会、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人以及38家中资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保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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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司法局领导分别致辞,对调解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对中心未来发展提出要求,希望调解中心牢牢把握规范运作、依法调解、服务为本的工作方向,坚持不忘初心、牢记自身使命,真正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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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调解中心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指导下与市一中院、二中院以及和平、河西、河北区法院签订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协议,与平安银行天津分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等机构签订了小额金融纠纷快速处置合作协议。该协议为一定限额以下的小额金融纠纷提供了便捷处置渠道,可满足金融消费双方快速解决小额简易纠纷的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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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定位于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担任业务指导单位。中心遵循“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则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产生的各类金融消费纠纷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当事人经调解能够达成和解的,中心出具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和解的,当事人可寻求诉讼、仲裁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中心出具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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